及售后服务
1.工程投产后12个月内或产品交货后18个月内为期。
2.我公司对外购配套零部件设备质量负责,对采购的零部件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交货时向买方提供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
3.我公司提供的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经过严格的工厂性能试验和质量检测的,并成熟的现代化产品。提供的设备在各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性况下,运行。
4.在合同规定的期内,我公司对由于设计、制造和材料、外购配套零部件的缺陷而造成所供设备的任何破坏、缺陷或故障,我公司免费负责修理或替换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期外,我公司有义务对提供的设备实行有偿终身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