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挥发性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低挥发性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的判定。粉末涂料、无机建筑涂料(含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建筑用粉体涂料等涂料产品中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通常很少,可归入低挥发性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航天涂料、核电涂料、涂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50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 24409—XXXX车辆涂料中物质限量
GB 30981—XXXX工业防护涂料中物质限量
GB XXXX—XXXX船舶涂料中物质限量
GB XXXX—XXXX室内地坪涂料中物质限量
GB XXXX—XXXX建筑用墙面涂料中物质限量
GB XXXX—XXXX木器涂料中物质限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低挥发性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low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 coatings product施工状态下涂料产品中存在的挥发性化合物的质量符合本标准相应产品的挥发性化合物含量限量要求的涂料产品。
注:例如,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低VOC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等。
3.2涂料coating
液体、糊状或粉末状的一类产品,当其施涂到底材上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和/或其它功能的涂层。
[GB/T 5206—2015,定义2.51]
3.3水性涂料water-borne coating
挥发物的主要成分为水的一类涂料。
[GB/T 5206—2015,定义2.274]
注1:在使用时加水的涂料产品也属于水性涂料,如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等。
注2:美国EPA method 24中规定,术语水性涂料是指涂料的挥发组分中水含量超过5%(质量分数)的任何涂料。
3.4辐射固化涂料radiation curable coating
通过辐射固化方式固化的一类涂料。注:例如,紫外光(UV)固化涂料、电子束(EB)固化涂料等。[GB/T 35602-2017,定义3.8]
3.5粉末涂料powder coating
粉末状的涂料,在其熔融(也可能要经过固化)后可制得连续的漆膜。
[GB/T 5206—2015,定义2.52]
3.6挥发性化合物(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在所处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可以自然蒸发的任何液体和/或固体。
注1:目前涂料的所使用的术语VOC,参见挥发性化合物含量(VOC含量)。
注2:美国政府法规中规定,术语VOC于那些在大气中具有光化学活性的化合物(见ASTM D3960),而任何其他的化合物被定义为豁免化合物。
[GB/T 5206—2015,定义2.270]
3.7挥发性化合物含量(VOC含量)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
在规定的条件下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化合物的质量。
注:所需考虑的化合物的性质和数量将取决于涂料应用的。对于每个应用而言,限量值和测定或计算的方法是通过法规规定或约定。
[GB/T 5206—2015,定义2.271]
3.8施工状态application condition
在施工方式和施工条件满足相应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时,产品所有组分混合后,可以进行施工的状态。
4要求
水性涂料中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限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溶剂型涂料中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限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无溶剂涂料中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限值应符合表3的要求,辐射固化涂料中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限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水性涂料所有项目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其他类型涂料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多组分的某组分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当涂料产品适用于多种场合时,按指标严格的指标要求执行。